福州长乐机场二期扩建空管工程记录仪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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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长乐机场二期扩建空管工程记录仪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长乐机场二期扩建空管工程记录仪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福建分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民航发展基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记录仪系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福建空管分局用户指定的设备机房。
2.2 本次招标范围为: 1套512路语音记录及重放系统(主、备配置)+16路雷达数据记录仪(主、备配置),2套72路语音+4路雷达数据记录仪(主、备配置);1套48路语音+4路雷达数据记录仪(主、备配置);1套48路语音数据记录仪(主、备配置)。
2.3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对本标段设备进行招标。
2.4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具备发货条件,工厂验收完成后,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发货,设备在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发货当日起3周内运抵设备安装现场交货。
交货地点:按照要求运至项目现场(用户指定)。
2.5 招标设备清单数量及技术规格
投标人应负责以下所有货物的采购、生产、包装、运输到现场、检测、保险、卸货并移交到指定地点、保管、调试及相关工作、施工配合、人员培训、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单位及质保期内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货物如下:
招标设备主要包括: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语音数据记录仪 见供货要求 项 1 详见合同及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存续,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产品应具备中国民用航空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投标人应是从事语音数据记录仪的生产与销售3年以上的合法厂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不接受同一品牌设备制造商及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应至少列举一项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民航空管领域的512路(含)以上成功使用的案例,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合同复印件必须提供,现场验收报告或用户报告须至少提供一类,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2018-2020)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等能力以及及时、可靠、高效、优质的服务实力,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或其他违反廉洁义务的犯罪记录或处罚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的网站截图。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1-10-20 09:00:00至 2021-10-26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层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dfzx05@163.com 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0-20 09:00:00至 2021-10-26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院国翼中心11-307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5.1 (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0-20 09:00:00至 2021-10-26 16: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https://zbtb.caac.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1-11 09:00:00,地点为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龙华开评标区,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300号(近地铁11号线7号口)。或者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及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福建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 | 地 址: | 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层 | |
邮 编: | / | 邮 编: | / | |
联 系 人: | 陈海峰 | 联 系 人: | 吴琦 | |
电 话: | 0591-28012083 | 电 话: | 010-60494402 | |
传 真: | / | 传 真: | 010-60494402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dfzx05@163.com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广桥支行 | |
帐 号: | / | 帐 号: | 35310188000071257 |
日期:2021-10-20
联系电话:010-89705887
电子邮箱:chinaairport@chinaairport.com.cn
地址: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昌平园昌崔路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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