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三跑道扩建工程灯光站项目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8-16 08:59
来源: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深圳机场三跑道扩建工程灯光站项目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深圳机场三跑道扩建工程灯光站项目已由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深发改【2021】3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深圳机场三跑道扩建工程灯光站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2.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0,385,554.03元,净下浮13%作为投标报价上限,即¥26,710,757.65元(其中暂列金额¥1,439,753.04元,不可竞争费¥2,117,889.58元)。投标总价超过投标报价上限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2.4建设规模:三跑道南、北两端各建一座灯光变电站为三跑道助航灯光系统供电,建筑面积3556平方米。其中5#灯光站工程,总建筑面积2386.714㎡,全部为地上建筑,建筑基地面积2031.21㎡,建筑高度7.58m(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顶);6#灯光站工程,总建筑面积1169.98㎡,全部为地上建筑,建筑基地面积1034.35㎡,建筑高度7.58m(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顶)。均为地上两层建筑,首层以灯光工艺为主,辅助用房包括值班室、消防设备机房、弱电间、卫生间等,二层全部为CCR室,对应一层的位置设电缆室。
2.5 招标范围:三跑道扩建工程5#、6#灯光站建设,包括灯光站建筑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等。具体详见技术要求、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除以上招标人指定承包的工程范围外,施工承包单位不得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须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程。
2.6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7 招标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为:67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30日;竣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开工令日期为准)。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民航相关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和行业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民航机场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单位须为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社保局出具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按招标文件投标格式提供《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的承诺函》(符合《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的除外,但要说明具体情况);
(5)投标人须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7)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或名单:
①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3-08-14 09:00:00至 2023-08-18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807室)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lijia18@cgci.gt.cn进行投标登记②。
登记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子邮箱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2023-08-14 09:00:00至 2023-08-18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北京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807室购买招标文件。或 请投标人于 2023-08-14 09:00:00至 2023-08-18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下载招标文件,并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购买纸版招标文件,并以纸版招标文件为准。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00元,技术资料等售价 0.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9-06 10:30:00,地点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2楼 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深圳阳光采购平台、深圳机场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机场道1011号机场信息大楼 | 地 址: | 北京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807室 | |
| 邮 编: | / | 邮 编: | 100073 | |
| 联 系 人: | 余工 | 联 系 人: | 李嘉、何寒、刘铁、吴羽 | |
| 电 话: | 0755-23456187 | 电 话: | 010-81168401/13910260407 |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lijia18@cgci.gt.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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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