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轮台民用机场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02 09:35
来源: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新疆轮台民用机场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疆轮台民用机场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国发改基础〔2023〕154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轮台塔中民用机场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民航发展基金、中央预算内资金以及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轮台塔中民用机场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DFMHFW2023112
2.2项目名称:新疆轮台民用机场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2.3项目规模:本期工程按满足年旅客吞吐量 30 万人次、货邮吞吐量 600 吨、飞机起降量 3540 架次的使用需求设计,飞行区指标 4C,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 1 条 2600 米×45 米的跑道,跑道主降方向设置 I 类精密进近系统;新建 3000 平方米的航站楼,4 个 C 类机位的机坪,配套建设空管、供油、供水、供电、消防救援等设施。
2.4项目地点:新疆轮台民用机场
2.5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初步设计范围:飞行区工程:飞行区场道及附属工程、助航灯光及站坪照明工程、飞行区消防工程;航站区工程:航站楼工程、货运库工程;空管工程:航管工程、导航工程、通信工程;消防救援工程:消防救援站、消防站和医疗急救装备配备;生产及生活辅助设施:生产业务用房、生活服务中心、综合工作用房、值班宿舍;供电工程:场内供电;给水、雨污水、污物处理工程:给水工程、中水回用系统、污水工程、垃圾转运站;供热工程:锅炉房、供热管网;燃气工程:燃气管道;安防工程:道口安防工程、电动门、道口安检执勤用房、飞行区围界监控、场外导航站等重点部位周界报警、安保系统及公安系统;航站区总图工程:航站区围界、航站区工作道路及停车场、航站区绿化、治安检查站、停车场充电桩、公共卫生间;供油工程:机场油库、地面加油库;车辆配置等其他与可研批复、总体规划批复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进行初步设计。
(2)施工图设计范围:飞行区工程:飞行区场道及附属工程、助航灯光及站坪照明工程、飞行区消防工程;航站区工程:航站楼工程、货运库工程;空管工程:航管工程、导航工程、通信工程;消防救援工程:消防救援站;生产及生活辅助设施:生产业务用房、生活服务中心、综合工作用房、值班宿舍;供电工程:场内供电;给水、雨污水、污物处理工程:给水工程、中水回用系统、污水工程、垃圾转运站;供热工程:锅炉房、供热管网;燃气工程:燃气管道;安防工程:道口安防工程、电动门、道口安检执勤用房、飞行区围界监控、场外导航站等重点部位周界报警、安保系统及公安系统;航站区总图工程:航站区围界、航站区工作道路及停车场、航站区绿化、治安检查站、停车场充电桩、公共卫生间;供油工程:机场油库、地面加油库等对照可研批复、总体规划批复,依照初步设计概算批复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
本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承担设计单位协调、管理、组织研究总体设计方案;明确设计单位各阶段的技术界面;确定统一高程及坐标系;设计成果及格式统一装订;总概算的汇总及审批后的调整汇总;根据招标人要求配合设计资料归档(含向招标人、项目所在地档案馆归档),以及技术咨询、后期技术服务、协助招标人组织审查会等。
2.6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意见提交后7日历天内完成修改稿;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之日起7日历天内交付已完成施工图审查的设计文件;后续配合服务须满足委托人进度要求直至通过行业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的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民航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须符合民航专业工程及建筑工程设计相关规定(以《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发布的配备人员信息表为准)。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机场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3-12-29 12:00:00至 2024-01-04 19: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资质证书副本;③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④信用中国网站截图;⑤《工程设计资质标准》配备人员信息表(如是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提供);⑥企业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注: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一个PDF格式文件上传。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29 12:00:00至 2024-01-04 19: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乌鲁木齐机场3号办公楼二楼209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6.1 (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29 12:00:00至 2024-01-04 19: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1-19 11:00:00,地点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5楼)。或者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2(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轮台塔中民用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新疆轮台民用机场 | 地 址: | 乌鲁木齐机场3号办公楼二楼209室 | |
| 邮 编: | / | 邮 编: | / | |
| 联 系 人: | 阿里木·瓦依提 | 联 系 人: | 孙巍巍、童丽丽(异议联系人:13999111052) | |
| 电 话: | 18799085288 | 电 话: | 13325539051、13999111052 |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2627826752@qq.com |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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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2-29 1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