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支线机场安检设备更新升级项目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10 09:46
来源: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新疆支线机场安检设备更新升级项目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疆支线机场安检设备更新升级项目招标人为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民航发展基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新疆支线机场安检设备更新升级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疆支线机场安检设备更新升级项目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涉及全疆 22 座支线机场安检设备更新升级
2.3 招标范围:
标包一内容:旅客手提行李X射线计算机断层成像爆炸物探测安全检查设备5台、旅客手提行李X射线双视角安全检查设备7台、旅客托运行李X射线双视角安全检查设备40台、超规旅客托运行李X射线双视角安全检查设备7台、货物运输X射线双视角安全检查设备1台,设备共计60台及安检信息管理系统接口3套(阿克苏、伊宁、吐鲁番)
标包二内容:旅客手提行李X射线计算机断层成像爆炸物探测安全检查设备4台、旅客手提行李X射线双视角安全检查设备3台、旅客托运行李X射线双视角安全检查设备37台、超规旅客托运行李X射线双视角安全检查设备7台、货物运输X射线双视角安全检查设备2台、设备共计53台及安检信息管理系统接口2套(喀什、和田)
以上设备需满足安检集中管理系统和安检质控管理的系统相关功能,具体设备、系统功能详见第五章 7. 安全检查设备管理功能。标包一及标包二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兼中。
2.4 交货地点:全疆各地支线机场,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具体交付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交货期:自本合同签订当日起 90 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进场、就位、安装调试工作。
投标人应按上述计划组织安排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等全部工程进度,并交招标人审核。招标人有权调整设备供货时间及设备安装时间,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安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具备有效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完成本安检设备项目所需资金、技术、供货、安装调试及全周期履约能力的设备制造商。
3.2 投标人所投五类安检设备(旅客手提行李X射线计算机断层成像爆炸物探测安全检查设备、旅客手提行李X射线双视角安全检查设备、旅客托运行李X射线双视角安全检查设备、超规旅客托运行李X射线双视角安全检查设备、货物运输X射线双视角安全检查设备)须持有中国民用航空局核发且在有效期内对应品类《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证件型号、类别、分类、证件有效期与投标设备一一对应。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提供本单位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近三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说明:1) 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页;2)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当年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3)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但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件无效的,须提交原件;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无不良记录,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
3.4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无影响履约的司法限制情形:投标时投标人不存在破产、清算程序,无未了结司法强制执行案件;无拒不履行法院、仲裁机构生效判决、裁定记录;企业资产未被保全、查封、冻结且未因此丧失项目履约能力;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名单并影响本项目履约;不存在与招标人存在未决诉讼、执行案件且影响本次招标公平性的利害关系。(需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截图)。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投标人未被列为破产、清算、并购重组等情形,未被列为司法强制被执行人,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不存在“财产被保全、查封、冻结导致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不存在“法定代表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限制高消费并导致投标人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不存在“与招标人产生诉讼、正在进行未决诉讼或执行案件的利害关系”,不存在“既往发生无故拖欠招标人款项”的情况情况。
3.6关联单位投标限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独立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欠款限制:投标人历史合作中无无故拖欠招标人各类款项的记录。
3.8黑名单限制:投标人未因过往合同违约、侵权、质量纠纷、售后拒不履约等行为被招标人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的履约能力,并出具专项承诺书。
3.11投标形式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6-09-07 18:00:00至 2026-09-14 18: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开户信息;信誉截图;制造商出具制造产品承诺书;对应品类民航安检设备使用许可证;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截图;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07 18:00:00至 2026-09-14 18: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1 (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07 18:00:00至 2026-09-14 18: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0-15 09:30:00,地点为 /。或者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index.htm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无
9. 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 联系方式:0091-2805202
10.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乌鲁木齐临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地 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 | 地 址: |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迎宾路 1341 号国际机场口岸综合业务楼 | |
| 邮 编: | 830000 | 邮 编: | 830000 | |
| 联 系 人: | 崔恒、崔毅(异议联系人) | 联 系 人: | 周盾、李婵、王嵩 | |
| 电 话: | 0991-7521058、18609000900 | 电 话: | 13345398856、15509947901 |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TBLG001@163.com |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 帐 号: | / | 帐 号: | / | |
| 异议联系人: | 崔恒、崔毅 | 异议联系电话: | 0991-7521058、18609000900 |
日期:2026-09-07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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